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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死男孩学校河管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1:04 华夏时报

  《俩男孩深夜堕冰窟溺亡》报道追踪

  淹死男孩学校河管成被告

  本报记者贾鹏报道儿子与同学放学后行走在冰封的北护城河太平湖段上破冰溺亡。死者姬某的父亲将城市河湖管理处和学校同时告上法庭。

  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父亲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金与精神抚恤金等共计47万余元。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作为太平湖的建设和管理机构,没有采取安全保障的具体措施,应对死者承担法律责任。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死者深夜走下河面已经违反了河湖管理处的规定,同时死者未满18周岁,意外事故也是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当造成的。北京市电子信息学校没有当庭出示文字答辩材料,但在庭审过程中认为,死者是放学后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学校没有责任。

  当庭并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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