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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告砖厂疏于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1:05 华夏时报

  《通州两男孩水池中溺亡》追踪

  死者家属告砖厂疏于管理

  本报见习记者王蓉蓉报道本报6月27日报道了通州西田阳村两男孩在离家不远的砖厂水池中溺亡,家属欲诉诸法律追究砖厂责任一事。昨日记者获悉,马驹桥法庭公开审理了此

案。

  昨日,在法庭上,两溺亡砖厂水池的男孩家属认为,砖厂负有防护措施不当的责任。5岁男孩磊磊的辩护律师认为,砖厂的水池在挖坑时没有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取土许可证及河道采沙许可证,擅自挖取沙土,属违法行为。而砖厂在其经营场地范围内没有采取有利的安全防范措施。杨律师表示,砖厂疏于管理造成了受害者人身伤亡。

  西田阳村砖厂厂长王文志辩称,砖厂里的水池是在他承包砖厂以前就遗留下来的,他是在2005年时和村里签订的承包协议,小孩在水池出事时,他正准备和村里签填坑签议。“我们在水池边还有围墙和提示牌。”王文志称,小孩在水池中溺亡,主要是大人看管不当所致。两溺水男孩家属表示,提示牌是出事后才挂上去的。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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