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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坛:便民举措也要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2:10 大江网-江西日报

  群众要找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有的因不懂办事的程序,或不熟悉办事的部门和人员,往往费时费力,麻烦不少。针对这一问题,山东、安徽、河南等一些地方实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即群众要办的事由村、乡镇专门人员全程义务代理,此举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据报载,安徽省农村自去年起全面推行了这一做法,100%的乡镇设立了服务中心,90%以上的村委会设立了为民服务代理室。“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具体做法是,在行政村设

立为民服务代理点,群众把需要代理的事项向村代理员提出,由村代理员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为民服务代理中心办理,需要到县级以上部门办理的,由乡镇代理员按同样的办法代理,办结后,再由乡镇、村代理员将结果送达群众。

  这一举措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进多门找多人为进一门找一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这一举措是农村基层组织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好形式,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对基层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一场“革命”。

  “为民服务代理制”,我们不仅可以借鉴,而且还可以从中得到启发:关键在于心中要装着百姓,只要是能给群众带来便利和实惠的便民举措,都可以大胆尝试。(钟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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