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表弟同事 凶手被判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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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12 山西晚报 |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郭卫艳)因怀疑表弟说自己的“闲话”,他残忍地将表弟杀害,逃亡中,又因琐事将一女同事杀害。今天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金龙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金龙是永济市开张镇高淮村人,1994年因破坏电力设备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02年2月15日被释放后,回到村里的李金龙,不久又与表弟赵某之妻有不正当关系。之后,他总 认为表弟在村里说自己的闲话。2003年8月25日晚,李金龙以一起去拉货为名,将表弟骗至永济市开张镇一村庄,用手电筒击打表弟头部、用衣服勒颈,将表弟残忍杀害。 杀人后,李金龙逃到清徐县王答乡,在一家金属镁厂当了临时工。去年5月20日晚10时许,李金龙来到同事郭某家,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李金龙又将郭某杀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