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级以上地质灾害 2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凌翌)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并将于近期内正式出台。据了解,《预案》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等四级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其中,除小型地质灾害外,其他各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预案》根据受灾范围、影响人数、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同,将突发性地质灾害划分为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I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II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III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IV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