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以上地质灾害 2小时内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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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凌翌)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并将于近期内正式出台。据了解,《预案》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等四级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其中,除小型地质灾害外,其他各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预案》根据受灾范围、影响人数、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同,将突发性地质灾害划分为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I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II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III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IV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转移搬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