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十万职工拿工资能“讨价还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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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4:32 杭州日报 |
在一般人的眼中,向单位要工资可不像在菜场里买菜,能按自己的意愿“讨价还价”。不过,现在在长兴,10万职工却有了为自己的工资说话的权利。 最近,长兴中建耐火材料厂职工孙天发看到厂里的公开栏里有条信息:300×500厘米型号的陶瓷管,每个产品加工工资由原来的2.1元提高到2.6元。他格外高兴,因为这是他前不久通过工会组织向企业提出建议后的反馈。中建公司的工资是计件制的,每个陶瓷管增 加0.5元就意味着,老孙以后每个月的工资能多两三百块。除了陶瓷管以外,中建还有其他产品1000多个。由于种类繁多,加工难易度相差大,职工工资采用计件制,过去员工经常在分工和工资方面与企业产生纠纷。如今,由企业工会组织牵头,企业内部建立了一套职工“讨价还价”定工资的制度:每个新产品的订单接单后,企业熟练工先试加工,然后定出建议价格。按照建议价格加工一个月后,再由相关职工比较以前的劳动强度、技术难度等,对建议价格提出增减意见。现在,这1000多种产品几乎全部根据职工的合理要求有所浮动,大部分产品少则提了几分钱,多则提了几毛钱,由此,职工干劲也大为增加。 在长兴,除了计件制企业,还有计时制企业,也让职工根据各种因素对工资进行评议。像现在这样的盛夏天气,计时制企业长兴奇达纺织有限公司的一些职工就提出,在高温下作业的月收入应该高于一般条件下作业的收入。企业也及时采纳了职工的意见。 长兴县总工会主席周伯顺说,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来说,长兴也通过民主评议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这个过程十分正规:首先,各乡镇由工会组织、劳动者、企业主三方进行协调,制定出工资最低标准,然后到各企业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最后的工资标准将会在乡镇职代会上确定。比如,槐坎乡就是通过这种形式将当地的电子电容、锯片、玻璃蓄电、建材等四个行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60元至590元四档,平均要比县政府制定的行业最低标准高出65元。(记者范琛通讯员许金芳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