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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二层不能开餐馆 地下三层不能设商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5:4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19日电(实习生邢佰英记者万兴亚)今天上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针对5个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草案)。其中明确规定:文化娱乐场所平均每人不得少于1.5平方米;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以下;餐饮经营单位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以下;人工游泳池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这5个规定草案

从明天起就以上条款向社会征集意见。

  除对消费者人数进行限制外,还对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作出规定,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发生险情时,能够在终端机显示器上以视频形式提示险情:餐饮经营单位营业区域范围内的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宾馆饭店应当在客房内显著位置设置或者摆放中、英文两种文字对照的应急疏散指示图、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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