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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书店促销不该“忽悠”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00 光明网
全普

  某大型书店在开业时推出优惠大酬宾活动:“买百返百”。顾名思义,就是读者买一百元的书,可以获得一百元的优惠券。在这种优惠宣传的旗号下,我前天光临了这个规模巨大的书店,购买了100余元的书籍,获得了一百元的礼券。

  本以为礼券当场便可使用,我便兴冲冲地准备购买其他图书,但当看到礼券背后的使用条款及细则时,骤然心生凉意。该礼券分为两种,一种面额为30元,另一种面额是10元

。细则规定:“其中面额30元的礼券可以在购物时直接抵扣现金使用;每张面额10元的礼券在您购物每满90元时使用一张。”如果我想消费掉这70元的礼券,我必须要再购买630元的图书,而这630元的图书又会产生600元的礼券。细则还规定,这种礼券的使用期限只有三天。

  对许多人来讲,书店不仅仅是书籍的贩卖场所,而且是他们实现精神追求的地方。这些人来到书店时,面对着众多书籍,就获得了一种内心的平衡。该书店声称要“传承阅读、创新零售”,我真心希望它能在传承阅读的同时,不要让读者在购书后有被“忽悠”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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