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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代收电费每度多收一毛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01 大河网-河南商报

  物价:收费不合理用户可举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吉娜)郑州市规定居民用电每度0.56元,而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金洼村村委代收的电费却按每度0.70元收取。

  昨日,金洼村一王姓村民说:“两天前,金洼村村委会向全村未实行电表改造的用

电户下达通知单,声称供电局电费调价,每度电涨为0.70元。村里一些实行电表改造的用户,每度电都是0.56元。我家里的新房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村委代收的电费为啥比别的用电户每度多收0.14元?”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郑州市供电公司95598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凡是实行了一户一表改造,有户号的用电户都是供电局的直供用户,电价收费标准一样,电费直接交往银行。没有户号的用电户是供电公司交办别人代收的。金洼村没有户号的用电户,电费应该是交给村委会代收的。供电公司给村里一个总表,把电按每度0.56元供到村里,然后村里转供给村民,至于村里把电按什么价格卖给村民,供电公司没有权力管。”

  随后,记者又与金洼村村委会副主任取得联系,副主任说:“村里变压器的总表有专人承包,承包人负责用电管理和收取村民电费。之所以收的电价有差别,一是总表和分表的数目对不上后,就把对不上的电费分摊给每个用户,二是承包人不可能白为大家服务,总得有点跑腿费吧!”

  郑州市物价局工农业价格管理处一蒋姓工作人员说:“郑州全市居民用电只有一个标准,即每度0.56元。不管什么原因,金洼村村委会把电费损失和电工跑腿费分摊到用电户身上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用电户可以到郑州物价局举报中心举报,或拨打12358举报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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