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当事人“眼眶骨折” 事发陕西蒲城受害者指控庭长殴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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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01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郭俊杰是陕西蒲城县高阳镇高阳村农民。今年3月,蒲城县高阳镇信用社以“贷款纠纷”把他告到蒲城县法院。这起案件由蒲城县法院罕井法庭审理,庭长梁润恒任审判长,计划于7月20日开庭。 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郭俊杰提出答辩意见,认为他从未和高阳信用社签订过贷款合同。但是,还未到开庭审理的日子,郭俊杰在法庭内因“眼眶骨折”住进了医院。 据郭俊杰讲,7月11日12时,梁润恒将他传到法庭。一到法庭,梁用手铐将他铐起来,然后对他宣布“要拘留15天”。理由是他提供了“伪证”。他不承认提供伪证,梁润恒就打了他。 7月12日,郭俊杰被诊断为“左眼眶内壁骨折”。 就郭俊杰“眼眶骨折”一事,蒲城县法院宋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说:“郭俊杰的伤情不排除自残或者其他原因造成。” 目前,蒲城县检察院已就此展开调查,一名检察官说,此案存在许多问题,罕井法庭涉嫌滥用职权。 (《华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