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困难家庭下月起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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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王峥、彭淑芳)昨日,广州市荔湾区在康王路、花地大道举行大型特困人员分类救济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申请。根据市政府分类救济相关文件,荔湾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分类救济具体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荔湾区困难群众对象,只要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8月份将获得相关实惠。据介绍,荔湾区将有1000多户符合条件困难家庭从中受惠。 据介绍,荔湾区目前有低保4100多户、1万多人,比去年底增加了200多户,低保户数量位居全市第二名。荔湾区民政局负责人说,“最近,荔湾区对符合条件的分类救济对象进行摸查,发现登记在册,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有800多户,如果算上有子女上学的困难户约有1000户。” 又讯 越秀区最近选择救济户最多的大塘街、大新街、珠光街和人民街进行试点,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并制作了越秀区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济审核表、上门调查表、汇总表,列举多宗个案,进行综合分析。 同时,越秀区组织这4条街道专职社工进行业务工作分析讨论,并对区内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员情况的信息进行模拟整理,对低保家庭人员生活救济进行模拟分类。越秀区近期将对区内低保群众全面实施分类救济。 荔湾区困难家庭申请救济办法 1、荔湾区符合条件分类救济对象,须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 2、低保家庭中有在小学、初高中或职业中等教育学校读书的学生,凭学校出具证明办理在低保标准上提高20%救济。 3、对靠退休金维持生活的低保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凭退休所在单位证明或退休金银行发放存折办理。 4、对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灵活就业协议书的城镇低保人员,凭劳动部门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办理。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将难以办理相关差额救济。 5、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凭市慈善医院诊断证明书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优惠,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患重大疾病人员,按低保标准20%救济。 6、而对低保家庭中无业、失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读书子女书杂费减免等优惠,将继续按照原办理渠道办理。 7、在临时生活困难救济上,对户籍人口中因为重大疾病、残疾、下岗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