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中暑死亡呼唤劳动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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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11 大河网-河南日报 | ||
高温“杀人”不是第一例了。在此10天前,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突然晕倒在车间内中暑死亡,之前这位女工已患病发烧,曾向工厂请假未获批准,最终酿成惨祸。认真分析,可以发现南京与福建两起女工死亡事件很有相似之处:都是在高温气候下倒在炙热如火的生产岗位上;都是超时加班惹的祸;都发生在工作强度大的劳动密集型私企。 高温“杀人”只是表面现象,劳动保护和劳动监管的缺失才是女工非正常死亡的祸首。南京这家企业是生产工艺玻璃瓶的,众所周知,工艺玻璃瓶生产过程需要进行拉丝、煅火,操作工人直接面对灼人的火焰熏烤,盛夏时节如此恶劣的作业环境靠几台电扇能降温吗?《劳动法》明确规定,高温条件下要减少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休息,可这家企业不仅没有缩短工时,反而要求工人在40℃以上的高温下每天上班10多个小时,哪里谈得上劳动保护?那么企业工会和当地劳动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超时加班日复一日,劳动环境十分恶劣,足以说明监管的缺失。 屡屡发生的叫人痛心的累死人、热死人悲剧,说明少数企业渲染的所谓“床垫文化”绝不是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完全是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文化。这些“床垫文化”的滋生地主要是私企,在这里,劳动违法成为常态,工作多长时间、报酬几何,完全由老板说了算,员工丝毫没有话语权。你想留下,只能被迫接受“床垫文化”和险恶的环境。可见,摒弃不人道的违法的“床垫文化”,靠员工自身维权无异于蚍蜉撼大树。员工无力维权,劳动和安全管理部门却绝不能缺位、失责。目前正值高温酷暑时节,哪些企业还存在着累死人、热死人的危险?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现场听听员工的声音,主动排查隐患,采取强力措施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以保证劳动者身心健康。⑤3 李庆琦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