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随意开发 山东两地争抢“金瓶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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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本报济南消息 山东阳谷县与临清市相距不到80公里,同属聊城市管辖。如今二地共同打起了《金瓶梅》这张牌。“西门庆”这个千夫所指的“淫棍”,居然成了“香饽饽”。 在《水浒传》里,阳谷县是武松斗杀西门庆的地方。2003年10月,投资3470万元、占地30余亩的狮子楼旅游城开门营业,主打“旗帜”就是《金瓶梅》和《水浒》文化。 旅游城内,《金瓶梅》的内容远远多于《水浒》。“潘金莲”是旅游城公开招聘的,身份是“景区形象大使”;“武大郎”乃本县西湖乡人士。 急于发展旅游业的临清市则计划五年内建一座《金瓶梅》文化城,预算投资5600万元。景区内的节目设计别出心裁,有“西门庆初会潘金莲”、“武大捉奸”等节目,邀请游客参与表演,“钱多演主角,钱少跑龙套”,交纳一定的钱,就可以出演西门庆。 临清市认为,《金瓶梅》写作背景地应该是在临清。“《金瓶梅》从58回到100回里,有25处直接写到临清,临清有60多处地点、景观、寺庙、村庄名和书中所描写的地名吻合。 阳谷县开发《金瓶梅》的根据则来自于耳熟能详的《水浒传》:武松在景阳冈打虎后,是在阳谷遇到兄长武大和嫂子潘金莲的。后来又斗杀西门庆,所以《金瓶梅》发生地应是阳谷。 “《金瓶梅》是一本‘奇书’,作为研究者来说,有着不朽的文学成就,开发成文化景点,肯定有卖点。”著名文学研究专家朱德发教授话锋一转,“关键是其社会效果怎样?这样一部主要卖点是淫乱的两性关系、色情描写的书,社会效益不会太好。文化产业,不能什么都拿来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