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收费标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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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6:56 长沙晚报 |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 实习生 张朝林)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我省独立学院的学费标准,决定取消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自2006年秋季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具体包括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每生每年:农林、航海、地矿油和文史哲理类10800元,经法教管类11000元,工科体育类11200元,艺术类中的表演专业(含美术)16000元、其他专业14000元,医药公安类12500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学 院每生每年: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和文史哲理类10500元,经法教管类10800元,工科体育类11000元,艺术类中的表演专业(含美术)16000元、其他专业14000元,公安医药类12000元;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每生每年:农林、航海、地矿油类和文史哲理类10100元,经法教管类10400元,工科体育类10500元,艺术类中的表演专业(含美术)16000元、其他专业14000元,公安医药类12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准跨年度预收学费。独立学院一律不执行热门专业收费上浮政策。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