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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要保护农民工“防暑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叶祝颐(武汉 教师)

  连日来持续高温,市民为了躲避烈日想尽了各种防暑高招,可在西安市的大街小巷仍然能够看到顶着高温辛勤工作着的农民工们。大多数工地没有高温作业防暑的提示标志,也没有宣传防暑小常识。农民工也不知道防暑与高温休息的概念。(据7月19日三秦都市报)

  酷暑下的农民工同样需要清凉,他们不可能不知道防暑降温的利害关系。然而,生活的压力,老板的霸道,而且又没有法律与制度为他们撑腰,农民工实际上处于无助又无奈的境地。指望老板主动关爱农民工,给农民工高温休假权利不太现实,但政府绝不能无可奈何,更不能袖手旁观。

  我国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一直暂行了46年,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具备强制效力,根本不能为劳动者保驾护航。而《劳动法》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又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高温保护没有强制执行力,农民工自然没有与老板叫板的底气,这实际上是政府工作不到位所致。

  据笔者所知,现在大多数城市建立了纳凉工程,但是这些清凉政策一般是与农民工无关的。面对诸多高温引发的事故,面对劳动者的防暑需求,当然我们寄希望于尽快立法保护高温劳动,但是立法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而高温作业的危害与风险是时刻存在的,政府不能坐等立法。笔者在想,在当前高温强制休假的法律没有出台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可否出台地方法规与制度,给高温作业划定范围,限制高温作业,高温时段强制停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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