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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炼焦煤气公司污染严重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5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郄建荣 居住在辽宁省沈阳市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附近老百姓的污染投诉终于盼来了结果: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他们的投诉信上作出重要批示。今天,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说,国家环保总局已向沈阳市政府提出煤气公司整体搬迁的建议。

  据介绍,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是沈阳市市管重点污染源单位,始建于1958年,是

沈阳市惟一的人工煤气生产企业,所供煤气占沈阳市煤气日供量的30%。近年来,该企业先后投入1670万元对企业废水、废气、扬尘等污染进行治理,但受企业总体工艺水平限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由于煤气公司粉尘、烟尘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健康,群众意见很大,并将有关投诉信寄到了国家环保总局。

  对此,沈阳市环保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证实群众反映的烟尘、异味等问题基本属实。随后,沈阳环保局对煤气公司提出四项整改要求,一是要求该企业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炼焦炉无烟装煤技术改造,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开展技术攻关,尽快解决熄焦异味问题;三是继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降低扬尘污染;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焦炉煤气无组织排放。

  沈阳市环保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察检测频次,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综合考虑该企业在城市煤气供应中的作用和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沈阳市环保局拟向沈阳市政府提出对该企业整体搬迁的建议,从根本上解决煤气公司污染扰民问题。

  在沈阳市环保局提出的四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沈阳市环保局还要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办力度并向市政府尽快提出企业整体搬迁的治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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