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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自己被拘留不让前妻见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59 法制日报

  本报讯江俊涛 记者郭宏鹏 “为了儿子被拘留,我会很高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居民何某曾经赌气说。然而,7月17日上午,何某真成为厦门市第一个因侵犯前妻对儿子的探视权而被司法拘留的人。

  2004年2月,何某与前妻林某协议离婚,当时儿子年仅7岁。双方约定,孩子由父亲何某抚养,但是母亲有权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林某到上海工作,她向法院申请,希望寒

暑假接儿子共住,这一请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法院还同意,林某有权在其他节假日到厦门探望儿子。但是,何某只让林某探视了一次。

  2005年暑假,林某将儿子带到上海住了一个月。因为林某是高级白领,工作对象都是外国人。儿子回家后,向父亲说了一些母亲的工作和生活,让何某感觉很不舒服,从此再也不让林某来探望儿子了。

  去年寒假和今年暑假,林某两次到厦门,却无法见到儿子,林某遂求助于海沧区法院。随后,法院执行庭法官电话联系何某,但何某却带着儿子藏了起来。林某回到上海后接连发给海沧法院两封传真,强烈要求惩罚何某。

  本案的执行法官小吴说,对何某执行司法拘留,法院也非常无奈,因为即使这样做,如果何某依然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孩子的母亲依然不能探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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