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社会责任民企实行“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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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59 法制日报 |
本报讯黄松光 记者陈东升 原本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才会有的“内退”制度,如今在温州民营企业———金州集团实行了。近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决定对即将到退休年龄又没有合适岗位的11名员工,实行“内退”制度。据悉,民企实行“内退”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金州集团是一家由国有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也是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近年来 ,一些员工合同到期,由于年龄偏大,很多岗位不太适合,但是又占着岗位,新人员无法引进。经反复酝酿后,该集团拟订了“内退”制度:把在职47周岁以上女职工和57周岁以上男职工作为“内退”对象,并以其在岗时的工资等级为依据每月分别发放600元到1400元不等的5个级别的生活费;在“内退”期间,内退人员的医疗费、养老保险金照样由集团公司负责缴纳;“内退”人员每年年底可以与在职员工一样享受年货福利待遇。金州集团董事长、全国劳模郑永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行“内退”制度,不仅可以让老员工安心,还有利于凝聚在职员工人心。温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日东认为,民营企业实行“内退”制度,既是减员增效的好办法,也体现了人文关怀,是民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