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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油本”纠纷宣告平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24 兰州晨报

  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决定按油品差价补偿客户

  本报讯(记者张隆实习生张连芸)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我省“油本”有效期被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单方面终止纠纷经本报报道后,在7月18日出现了重大转折。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7月18日做出决定,对已退款或转为预收货款的客户原油证上的剩余油品,按今年6月30日执行的成品油价格实行差价补偿。

  据悉,本次补偿涉及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所属兰州、定西、陇南、甘南、临夏及中石油交通6个分公司。具体的补偿范围界定为:自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款或转为预收货款的油证客户,统一以2006年6月30日执行价格为清退油证结算价,凡以前未按此价格退款的客户,一律补足差价,这部分差价可以现金或者折算成油品数量的方式补偿。补偿油品不含用户已自行提走的油品和目前公司与用户双方约定在1年期内仍在使用的油品。凡符合补偿范围内的用户凭退款收据或转为预收货款的凭证,在7月31日前到兰州、定西、陇南、甘南、临夏及中石油交通6个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从今年2月份办毕最后一批“油本”后,再未办理过“油本”。这意味着,历时多年使用的“油本”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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