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名“高尔宝”消费者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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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55 南京晨报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轰动一时的“高尔宝”增高产品涉嫌欺诈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昨日一天,因购买“高尔宝”增高系列产品受骗而蒙受损失的77名消费者,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拿到了总计5万元赔偿款。 2004年3月,使用“高尔宝”增高产品的部分消费者向秦淮区工商局投诉,他们在高尔宝专卖店所购买的高尔宝增高产品经过使用并无效果,且其广告用语违反法律规定,有诱 导消费者的嫌疑。经过秦淮区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问题始终没有解决。77名消费者将上海高尔宝制衣公司、广东高尔宝实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两被告退货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秦淮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受理案件后,在调查中发现,上海高尔宝制衣公司已被工商部门注销,其原先股东分别是宋某和刘某,而广东高尔宝实业公司也已更名为广东高力得实业公司。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法院将最后的被告变更为宋某、刘某和高力得公司。2005年9月和11月,秦淮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宋某、刘某和高力得公司三被告赔偿原告消费者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高力得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由于案件经历时间较长,部分原告因一直未拿到赔偿款而导致情绪出现波动。在法官的多方努力下,2006年6月,高力得公司撤回了上诉,并同意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原告赔偿款。最终,77名原告消费者共获得了5万多元的赔偿。 昨日,拿到赔偿款的消费者表示 “虽然我们得到的赔偿款只有购买金额的40%,但有赔总比没赔好。这个结果,我们已经很满意了。” 作者:秦法 蒋云波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