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社论:广州市卫生局开错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本报主笔马东瑾

  广州市卫生局向下属医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医院联络媒体采访或接受媒体采访,均须提前两天报该局审批。

  听说这条“不幸”的消息后,我们很惊讶。

  该局党委书记周国生说,这条规定的出台“只是”为了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道听途说,搞乱正常医疗秩序”。

  这应该是一个理由,相信以前也确实有人乱说话了。但这是不是一个借口呢?或者说,治这个“道听途说”的病是不是必须用这个“报批”的药?

  说得严肃点,这个规定伤害了市民的知情权,因为你是一个使用了大量纳税人钱财的公共服务机构。鉴于大家对你提供的服务不够满意甚至多有怨言,这个规定看上去就特别像是在“统一口径,一致对外”———那恐怕要自绝于人民。

  说得通俗点,这是官长作风。

  周书记说:“我起码要看看,我要负领导责任啊。”我们理解当领导的难处,更支持领导干部敢担责多担责(这样的干部我们多喜欢啊),但前提是不要侵犯他人———当然包括您的下属———合法的、应有的权利。

  目前,不单广州,全中国的医患矛盾都比较严重,不少媒体也起过———并且很可能还要起———煽风点火的负面作用,但,药,一定不是广州市卫生局开的这个方。

  我们更担心,这条消息上网后,全中国的人都会同情广州人。还是早改了吧。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