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百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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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8:56 长沙晚报 |
本报讯(通讯员 李柯帆 实习生 王婧)为了满足私欲,芙蓉区某街道办事处26岁的女会计戴某,竟采取购买假发票以及私刻印章的手段,涉嫌侵吞公款人民币1174253.7元。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戴某购买了假发票、私刻了印鉴,然后在假发票或者单位自制的报账单上自行填写金额,并模仿单位财务主管领导的审批签名, 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取得现金支票31张,偷盖上财务科长的支票印鉴,从该单位的账户上套取人民币938996元,据为己有。2005年6月至10月期间,戴某采取同样的手段,又分7次从单位账户上套取公款人民币235257元据为己有。此外,检察机关还以故意烧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对戴某进行指控:2005年10月,戴某为了逃避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伙同其丈夫王某某(另案处理)潜入单位,将办公室的账簿装入4个编织袋内盗走,并指使其母黄某某将账簿烧掉。黄烧毁了1袋,剩余3袋被公安机关追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