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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博客能找到“婆家”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13 南方日报

  刘海明

  芙蓉姐姐开始筹划商业新举措,她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要拍卖之前放置在博客网上的芙蓉姐姐官方博客的内容,起价100万元一年。6月17日的博客中,芙蓉姐姐说,她打算跟eBay易趣或其他拍卖网站合作这次拍卖(见《竞报》2006年7月5日)。

  何谓“官方网站”,我不大清楚。不过,“芙蓉姐姐”是个体公民,只要她代表不了一级政府,所谓的“官方网站”,想必就是自封的。笔者关注的,并不是其“官方网站”之说是否经得起推敲,而是能否按照她开的价码,给芙蓉博客找到一个“婆家”?

  这样的担忧,不是给芙蓉泼冷水,而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的。一个博客100万元,相对于注册成本为零的网络博客而言,称得上天价了。不花钱就能到网上随便注册一个博客,谁愿意砸掉百万资金,购买一个“二手”博客?假设芙蓉博客的这桩买卖真能成交,买主即便不是弱智,想必也是吃错了药,干了一件世界上最不划算的事情。

  也许,芙蓉会说,她拍卖的不是空壳博客,里面可是装着其个人诸多的隐私文字呢。但是,即便拥有了芙蓉博客里现有的一切,对他(她)来说,又能证明什么?网民浏览芙蓉博客,看的是芙蓉,而不是芙蓉博客买主。再说,博客是个最容易“撂荒”的宅院,一旦没有主人的辛勤耕耘,要不了半个月,就荒芜了。这意味着,更换了博客所有权的博客,早晚将“物是人非”,到时候,“欲语泪先流”的,恐怕不是揣走了百万人民币的芙蓉姐姐,而是那个竞拍成功的买主,他(她)的风光,除了竞拍成功的瞬间外,恐怕很难再有高兴的机会,谁叫他(她)赔了夫人又折兵呢。

  芙蓉说,买主拥有了其博客的“产权”后,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依我看,只要她能给自己的博客找到“婆家”,并且“婆家”“娶媳妇”不打白条,芙蓉的“三赢”倒是能够实现,至于那个冤大头的买主,能否因为投资芙蓉博客发财,只有天晓得了。

  这桩虚张声势的博客拍卖事件,不论今后是成功拍卖还是流产,芙蓉都是最终的赢家。卖出去,她赚钱又赚名;拍卖流产,她利用媒体,狠着劲把自己炒作了一番,利虽没有,名却扬了,宣传又不用掏广告费,划算着呢。所以,报道此事的媒体,不妨冷静想想,小心让人涮了一次,给人免费抬轿子还瞎高兴呢。

  本版插图/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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