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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光膀”可行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13 南方日报

  牧野风

  赤日炎炎的夏日,闻名全国的北京“膀爷”,在首都街头几乎随处可见。因为“膀爷”现象多少影响了首善之区的“国际形象”,故而每年夏日来临之际,来自公共舆论对“膀爷”的喊打和声讨之声便一直是此起彼伏,但由于缺乏法理上的依据和支点,城市管理者对“膀爷”们所采取的围剿举措,也往往仅限于“文攻”而无法施展“武卫”的,了不起派

上一帮拎着“免费T恤”的志愿者,求“膀爷”们“膀”上留情而自行遮盖一下而已。

  如今,随着2008奥运日期的临近,“膀爷”们由于有碍国际观瞻,也愈来愈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有关文明市容的突出问题了,甚至还一度被列入遭外国人不喜欢的“36种不良行为”之一而备受指责。上月,《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改草案)结束网上征集,其中有网友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对“膀爷”在公共场所“坦胸露乳”的限制和约束性条款。

  的确,尽管“膀爷”现象上不“祸国”,下不“殃民”,但多数人对“膀爷”们此种目中无人且肆无忌惮的“坦胸露乳”行为,内心里的感受还是极不舒服的,甚至有不少反感情绪郁积于胸,只是迫于对其无从发泄的凭据和出口而忍耐再三罢了。毕竟置身繁华的文明都市,那些“袒胸露乳”的“膀爷”形象,的确难入文雅文明之列,可当城管人员前去对其干涉时,人家“膀爷”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反问之:“我打小就这样,你管得着吗?”的确,穿衣打扮是“膀爷”们自己的事,你执法者凭什么不让人家光膀子呢?于是,对“膀爷”现象看不惯者,除好声好气地为其递上几件“免费T恤”之外,恐怕也别无良法了。

  当然,“膀爷”现象之所以难以治理,关键就是因为它属于一种“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历朝历代也没有专门跟“膀爷”过不去的法律。如今,尽管人类文明进步的步伐已经迈进了21世纪,但与文明不能保持同步的“膀爷”现象,却未必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此时,立法治“膀”,恐怕是最有效率的一种驱“膀”方式了,正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也!更何况依法治“膀”,除了让“膀爷”在公共场合稍微感到有些不自在外,也不伤及其本质的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嘛!

  本版插图/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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