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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猪头笑看天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文/沈嘉禄

  哈哈,周作人居然也爱吃猪头肉。“小时候在摊上用几个钱买猪头肉,白切薄片,放在晒干的荷叶上,微微洒点盐,空口吃也好。夹在烧饼里最是相宜,胜过北方的酱肘子。江浙人民过年必买猪头祭神,但城里人家多用长方猪肉……”

  在这篇题为《猪头肉》的短文里,周作人还忆及在朋友家吃过一次猪头肉,主人以小诗两首招饮,他依原韵和作打油诗,其中有两句:“早起喝茶看报了,出门赶去吃猪头。”为吃猪头肉写诗是比较迂阔的,但周作人的打油诗就不然,有点自我嘲解的开脱,算不上矫情。

  周作人说得不错,江浙人民过年时必定要备一只猪头,但不再用猪头三牲祭神了,纯粹打牙祭。我们家也将猪头视作重头戏,父亲———这个任务通常由父亲完成,从菜场里拎一只生猪头回来,事先已请师傅斩成两瓣,交母亲刮毛、分割、烹饪。一半白煮,一半红烧。我喜欢白切猪头肉,蘸酱油一大块下去,在嘴里盘来盘去咬细,满足感最强。

  上海人有一句俚语:“猪头肉,三不精”,形象地概括了猪头肉作为下酒菜的规范状态。猪头肉是肥瘦相间的,皮层厚,韧劲足,即使是最厚实的肥皂状部分,如果煮到恰到好处的话,冷却后也能保持形体美观,与牙齿恰当的抵抗,耐咀嚼,有香味。这句俚语的另一层社会学含义,特指个别人动手能力较强,常识也能过关,在社区内称得上是个通才,但没有某一门特别精通的学问。与此对应的一个形容词是“三脚猫”。

  红烧猪头肉比较油腻,虽然加了白糖和茴香、桂皮,口感上比较有层次,但不能与白切对决。吃剩的红烧猪头肉在碗面上有一层雪白的油脂,与寒冬腊月的窗外景色构成寒素生活的基本色调。

  熟食店里出售的猪头肉都是白切的,过去在烧煮前是用盐硝擦过的,瘦肉部分微红,似一抹桃花色,吃起来香气扑鼻。后来食品卫生部门发出警告,硝是致癌物质,多吃有害身体。从此猪头肉里严禁加硝。肉色是白了,滋味却差多了。扬州的硝肉、硝蹄是大大有名的,特色的形成也在于加硝。现在饭店里还有扬州硝肉当作冷碟飨客,因为不加硝,在菜单上一律写作肴肉。但上海人读白字,仍然硝肉硝肉地叫。

  肴肉毫无想像力,煞风景。上海的小酒店以前一直有猪头肉供应,装盆,让酒鬼挑选。会吃的酒鬼酷爱享受眼睛及“周边地区”,据说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我大着胆子尝过,果然不同凡响,那股香味与上等皮蛋相仿。

  糟头肉、糟猪耳是夏天的下酒妙品,过去熟食店里都供应,买回后在冰箱里稍搁片刻,吃起来味道更佳。

  不久前我在南京路上三阳南货店里看到腊猪头面市,产地在广东,一只索价一百多元。它被师傅挂在显眼处招摇,已经压扁成寸把厚,塑封得相当精致。猪头的面容本来就带点笑意,此刻它的身价上去了,格外得意。太太说,从前她父亲在过年时也拎一只猪头回家,一家人就算有荤菜吃了。说这话时她眼里噙着泪花。她想起了去世已经十年的父亲,我的老泰山。

  我是爱猪头肉的,不过我这东西拎回家后,肯定由我一个人承包,最后我只买一包腊猪鼻冲回家。蒸熟后切薄片,洒花椒盐,韧性十足,香气浓郁,好吃得不得了。随园老人说了,黄酒是文士,白酒是光棍。那么喝白酒,吃腊鼻冲,简直就是光棍配寡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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