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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案”:前景仍不明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1:3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19日专电(记者车晓蕙)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案最近又有新进展,欧盟委员会日前向涉案企业发送了最终裁定的有关文件,披露可能采取的结案方式。而作为中国制鞋企业的代表,“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也明确回复欧盟,表示不予接受该方案。“鞋案”将何去何从,再次成为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一大热点。

  据悉,欧盟在7月7日向涉案企业发送了有关终裁的披露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给予

广东南海的金履鞋业公司“市场经济地位”;继续将“特种技术运动鞋”排除在反倾销措施之外,每双价格门槛下降到7.5欧元;不再考虑排除童鞋,而是列入调查范围;决定采取关税加配额的方式,具体为:免反倾销税配额为1.4亿双鞋,超出配额部分征收23%的反倾销税,对金履鞋业征收9.7%的反倾销税;配额将由欧盟各成员国控制,最晚在2007年4月1日起实施,而此前的过渡阶段采取什么方法有待欧委会与各成员国讨论确定。

  根据协议,这一披露文件还需涉案各利益方进行评论,并经欧盟各成员国投票批准,欧盟最晚将在10月6日做出最终裁定。

  “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会长、番禺创信鞋业董事长吴振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欧盟调查当局曾全部否决给予中国制鞋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并在初裁中给予全行业统一的反倾销税率,在中国企业的强烈抗议下,此次象征性地给予中国一家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仍然具有很大的歧视性。

  欧盟此次提出的“关税加配额”方案成为最受争议的内容。对此,行家认为,按照协议,世贸组织成员对另一成员实施反倾销,被允许的三种措施分别是: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实行价格承诺。而欧盟提出的这一方案很显然违背世贸组织相关协议。

  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以配额管理的方式最终解决,此次欧盟再次抛出配额方式,是否有意将“鞋”案引向纺织品的解决思路?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这两个贸易纠纷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去年的中欧、中美纺织品争端,其解决的依据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中专门针对纺织品签订的“特别保障条款”,如纺织品出口在一定年限内大幅增长,欧美可以采取特别保障措施。而今年的中欧鞋产品的贸易纠纷是典型的反倾销案,欧盟作为世贸成员,必须遵循世贸规则,而不应随意“创新”有关规则和解决方式。

  据悉,目前“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正在抓紧研究对策,以便及时和继续进行法律抗辩。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中欧双方对此案的分歧巨大,此案发展前景仍不明朗。商务部早前曾明确表明支持我国制鞋企业的积极抗辩,而“鞋案”何去何从仍取决于未来各方力量的较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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