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改委:官办重大项目须公示 7月4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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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2:00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王之睿 本报讯哈市发改委出台的《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自7月4日起施行。今后,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 该办法规定,今后由哈市发改委审批或经哈市发改委审核上报国家、省审批的以下 四类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要进行公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政府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公益性项目。这些项目在审批决策前,都要先通过哈市发改委网站(http://jhw.harbin.gov.cn)进行7天的公示,同时在网站上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