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穿制服开发票竟属无证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3:32 信息时报

  

穿制服开发票竟属无证经营
执法人员将无牌停车场的车辆拖走后,用粉笔在地上写清楚取车地点。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时报讯 (实习生 张晓丹 记者 朱蕾 通讯员 周广洁)昨日,广州市交委联同天河区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对天河区内的违章停车场进行联合查处。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这些停车场存在无证经营、乱收费等问题。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开具了罚单和没收经营用品。

  车主不知是无证经营

  东璟路一露天停车场看上去很规范,路边竖着一块停车场标识牌,停车场管理人员穿的是制服,开具的是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地面还划有停车线,使得车主和附近居民都不知道该停车场实质是无证经营。

  查处过程中不断有市民询问:“这个停车场是违法的吗?”居民老周说:“搬走停车场当然好了,这里总是塞车。周边有两所小学,到了放学时间,更是水泄不通。”大多数车主也不知道这是违章停车场,一车主告诉记者,他前天和昨天都来停车场旁的房管局办事,把车停在路边后,就有管理人员向他收取了5元/次,还开具了正式发票。“我以为它是正式停车场,没想到它是违章的。”

  据了解,去年相关部门已向该停车场所属的广州市天强停车场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业通知书,暂扣部分停车场经营用品,并责令其在获得经营许可之前,必须停止一切经营行为。但直到今天,该停车场仍然在违章经营,时间长达1年之久。

  执法人员当场拖走违章停泊车辆,没收了该停车场登记本、发票、证件等物品,并把收费亭拆除搬走。执法人员表示,该停车场所属的天强公司将被处于5000~10000元的罚款,以及撤销该停车场的经营权。

  “每小时收5元,真黑”

  骏逸苑地下停车场的产权人将未能售出的剩余车位,采取月保、临保等方式对外经营,但是并没有办理停车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照。由于该停车场不按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挂出物价局标价牌,导致小区多数居民非常不满。

  业主翟先生说:“每小时收5元,超出了物价部门的标准,还不给发票,实在是黑啊。”业主陈伯告诉记者,有次他从乡下带了几百斤东西回来,儿子开车想从停车场过,送他到电梯口。车子就这么一进一出,前后一分钟时间都没有,工作人员竟要收10元钱。

  天河区交通局早前已经向其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其不接受处罚,擅自经营达1年之久。执法人士当场没收了部分经营用品,并作出5000元罚款。执法人员表示,若其仍然不执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