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统一KTV曲库被指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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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3:32 信息时报 | ||
可记录点歌次数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信息平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娱乐演出处处长柳士发介绍,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同时,系统可记录歌曲点播的具体次数,并以此作为歌曲著作权人的酬金依据。 梁钢介绍,所有进入到曲库的内容,都要依照有关的标准。“能够进入曲库并提供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的东西,都要提前经过审查”。内容要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版权要清晰、内容录入的方式方法也要符合要求。 接入免费下载收钱 梁钢认为,系统可使著作权人和经营者的权益都得到保护。 目前“严格地说,现有的KTV场所中,没有一个(场所获取歌曲)是完全合法的”,“对每一家KTV场所来说,获得所有版权是不可能的任务”。 目前,系统接入实行“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同时,梁钢强调,系统的接入不要钱,但是经销商“下载歌曲要收费”。 梁钢认为,这是利用技术手段实现维护正版,并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费用上的变化。 消息一出引发强烈争议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启动的消息一出,引发网络各方的强烈争议。 赞成的一方认为,KTV曲库早该监控了,特别是画面该审查,因为有些歌曲的画面不健康,让人不能忍受!所以这些低俗的东西都应该取消。另外,这是解决歌曲著作权纠纷的好办法,可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反对的一方则占了多数。许多网民认为,在KTV里很少有发现不健康歌曲的,没有必要全国范围内更换点歌器。 再说,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单纯从字面上来说,本身就有些似是而非。“不健康歌曲”是个开放的概念,不同的时代“不健康”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人们很难制定出一个明确的“健康歌曲”标准。 实际上,“健康”的标准只能掌握在审批者手里。对于任何想进入“统一KTV曲库”的歌曲来说,审批都是一道权力门槛——正如文化部官员介绍的:“能够进入曲库并提供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的东西,都要提前经过审查”。宽泛的标准加上生杀的权力,为寻租和设租提供了无尽的空间。换个叫法,这就是一种“垄断利润”。 另外,歌曲著作权纠纷只是一个民事纠纷,而且现有法律已经预备了解决之道。动用行政力量解决民事纠纷,注定是低效率、不公平的。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进入仅限于私人不愿进入、无力进入的行业或私人进入会造成不良后果时,否则就是权力越位。在这个意义上,“统一KTV曲库”只能是一种娱乐垄断。 更有人觉得这样的政策不具有操作性,那么大的工作量,文化部那几个人根本做不过来。 《新京报》供稿 ■网络跟帖 中立: 请问哪些属于不健康的呀? 能保证持续的有最新歌曲的加入吗? 建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专收红色歌曲好了。 文化部那几个人能做得过来? 赞成: KTV曲库早该监控了,特别是画面该审查,有些经典歌曲的画面让人不能忍受! 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缩影。 低俗的都该取消! 反对: 很少发现不健康歌曲,没必要全国范围内更换点歌器。 这是在搞娱乐垄断。 这就是保护费,我只能对KTV场所表示遗憾和同情。 这是文化部门为了捞钱想出来的花招。不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