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坐弄坏商场家具该赔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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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3:32 信息时报 |
读者黄埔张先生:7月3日,全家人在天河区某家具城逛,看到一套茶几很有特色,凳子也很有特点,我儿子便坐上去,并动了几下。谁知,凳子腿竟突然断了,儿子摔了下来,但因不是很高,儿子没什么事。在场的工作人员看到孩子没大碍后,就提出要我赔偿,否则就得按价买这套茶几。我觉得这茶几一坐上去就坏,肯定本身就有问题,不肯赔,商场负责人来了后,也说我至少要赔偿一点,否则说不过去,他们还要报警求助。双方争执许久没有结果,最后我妻子催着我支付了200元才得以走人。 我想问,这钱我该赔吗?是否我不赔,他们找警察来我就得赔? 答: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些钱你不该赔偿。依据民法的原理,所有在商场摆设的物品必须具有其应该具有的使用功能,也就是说床就应该有床的功能,不会摆在那里顾客上去一试就坏了;凳子也一样,不能说一坐就断了腿,要不这样的商品卖出去如何能保证它的使用性能? 因此,照你说的情况,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只能说商场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应该具有的功能。相反,如果你的儿子因此受伤,你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 既然如此,尽管商场叫来警察也不能赔偿。顺便说一句,警察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只有调解权利,没有任何强制的权利。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