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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见死难救”照片是生命换来的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4:35 浙江在线

  数张游泳者溺水身亡的照片出现在网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呢?7月18日晚10点55分,重庆网友“掐侠”在天涯社区网站发布自己17日晚7点50分左右,意外在九龙坡滩子口码头拍摄一年轻打工仔游长江不幸溺水身亡的全程照片。“掐侠”见死不救只顾拍照的行为,遭众多网友怒斥(7月20日《重庆时报》)。

  意外拍下游泳者溺亡全过程的“掐侠”,是不是应该被断然定性为“见死不救”?

这倒使我想起了有一年获得全国性新闻一等奖的作品。这条电视新闻的作者,在拍摄高超公路建设成就的画面时,也是意外地拍下了一个横穿马路者被撞身亡的过程。在这样情况下拍下的影像与照片,与其说是“见死不救”,倒不如称之为“见死难救”,才更显贴切吧。否则的话,那条可遇而不可求的电视新闻,也不可能被评委们几乎意见一致地评上大奖。

  实事求是地说,尽管有人指责重庆网友“掐侠”是“见死不救”,但还是有不少声音,表达了客观对待的态度。正如一位律师所说,市民如发现有人溺水想去救助,必须对自己的游泳水平和能力有足够的把握,否则也不提倡盲目的、不顾自身安全的见义勇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掐侠”意外拍到溺亡过程的地方,本身就是一个有关部门经常告诫市民不要随便游泳地危险区域。就在17日当天,曾先后有两名游泳者在同一地方溺水身亡。而且,此处也是去年10月大学生李恒太因救人被夺去生命的地方。因此,虽然溺亡者的不幸殒命,值得人们的同情和惋惜,但他们无视忠告、拿命下水的莽撞举动,正是造成一起起惨祸的重要诱因和主要根源。

  网友拍下的“见死难救”照片,无疑是生命换来的警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想,苦口婆心的千言万语,有时绝对不如真实还原的几张现场照片,更加促人警醒,更具教育力度。走笔至此,我也迅速冒出一个想法:何不用网友拍下的这几张极具震撼力的照片,制作成一批警示标牌,放置到那些年年总在提出警告,却又常常发生悲剧的危险游泳区域。如此,才算让那些意外拍到的照片,发挥了它最大最重要的“剩余价值”。


作者: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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