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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水标示“一天数次”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3 新民晚报

  相信大家有这样的“习惯”:眼睛不适,手头由看病配来或自行购回的瓶装眼药水,总是信手就滴几下,滴多少,滴几次,从未考虑过。况且不少眼药水的外包装上,也很少注明用法,即使有,也是含混模糊的:“一天数次”。

  如今眼科专家提醒我们了,即使是缓解眼疲劳的滴眼液也不应想滴多少就滴多少,想滴多长时间就滴多长时间!理由是一般普通包装的眼药水通常可用20~30天,在一个月的

时间里,无数次地打开瓶盖很可能会造成细菌污染,故为了保持药物的无菌性和延长药物的有效期,大部分眼药水在生产时中都加入防腐剂来保质,毫无节制地长期滥用,就可能导致角膜损伤。

  专家提示一般来讲,微量的防腐剂对眼睛损伤并不大,但是也不能对此不以为然,因为长期过度接触防腐剂,很可能会对眼睛产生伤害,导致正常的泪膜受到破坏,角膜上皮细胞也因而出现损伤。

  专家进言若因治疗眼疾需要,即便其中含有防腐剂,也不得不使用,故有一次性的不含防腐剂的产品固然好,否则就应严格按照药用眼药水的说明书来使用和保存。

  普通缓解视疲劳或眼干的眼药水,多是供没有严重眼病的人使用的,故就更应该小心使用,不要一觉得眼睛难受就滴,往往闭目休息一下,或是眨眨眼睛,也能舒缓视觉疲劳。

  专家呼吁不管何种眼药水,均应在产品说明上附上使用警示,即提醒使用消费者注意,应有规律用药,尤其不能随心所欲地过度滥用。诸如以往常见的“一天数次”之类含混“用法说明”,则应尽快取消。本报记者习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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