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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琐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38 青年时讯

  这里说的饮料是不含酒精者,也就是软饮料,用今天的常用语,是“酒水”中的“水”。

  汽水是舶来品,它传入中国也不过150年的时间。汽水初入中国,被称之为“荷兰水”,到底是不是荷兰的初创,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研究,不敢妄言。早期改良主义者王韬在其旅欧期间的日记《漫游随录》中,多次提到荷兰水,叙述甚详。最近偶然翻阅了自清光绪3

2年至宣统2年的39种北京城市管理法规,其中一种就是关于“制售汽水管理条例”,颁布时间是在光绪34年。条例中对汽水范围的界定,制作加工的管理,进口原料的检验,卫生管理要求诸项,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可见当时汽水制售与饮用的普遍。这个条例中把汽水、荷兰水与苏打水并称,可能在当时是有所区别的。在规定中有一条是不允许使用糖精、颜料(指色素)和香精兑制,而必须使用车糖(即食用白糖)、洋糖和果汁原汁兑制,容器必须经过消毒。想起近日看电视,报道北京郊区取缔一非法制售汽水者,居然使用化工原料的香精和糖精,制造假“芬达”汽水,实在堪忧。没有想到90前的“条例”,依然适用于今天。

  在我国一些城市中,早期的汽水或荷兰水是在西药方中售卖的,这个事实对今天的人来说很难想到。我想大概是因为制造汽水的主要原料如柠檬酸、小苏打等属于药品范畴,而工作程序又符合西药“制剂”的要求。这种汽水应当是小规模生产与出售的。

  与汽水同时并存的就是果子露了,果子露有高下之分,最低档的要算是沿街叫卖的果子露,这种果子露大多是小贩自制,颜色有红有绿,煞是诱人,但多半是用色素调制的,也难免有用糖精、香精兑制的。小贩将果子露放在大木桶中,四周放上冰,夏日沿街叫卖,也着实有顾客。高档一点的是瓶装的,大多是用浓缩的果汁兑制后装瓶的。最好的就是品牌厂家的出品,如马宝山汽水厂也同时出品果子露,瓶子上贴有印得很好的注册商标。果子露浓淡得当,开瓶后可一饮而尽。中国人喝果子露的历史较之汽水要早得多。《红楼梦》里提到的西洋玫瑰露,大概就是兑制果子露的浓缩汁。

  酸梅汤是中国最传统的饮料,夏日饮用是最消暑解渴的。《都门杂咏》中有“……炎伏更无虞暑热,夜敲铜盏卖梅汤”之句,便是写夏日的夜晚,走街串巷卖酸梅汤的。这种走街串巷的贩者,多是用手推车驮木桶,与果子露一起卖,卖者在拇指、中指与食指之间夹住两铜盏,相互撞击,发生声音,俗称“打铜碗的”。这种车子上的酸梅汤质量较差,淡而稀薄,而且不十分洁净,最可取的倒是由于镇在冰桶里,异常清凉,一杯酸梅汤下肚,顿觉暑热全消。旧时北京最好的酸梅汤有三家,一是信远斋,二是丰盛公,三是通三益。摘自赵珩《老饕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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