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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6:24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20日电(记者 肖文峰)广东省内三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以进一步强化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责任心,并通过向当事人答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根据广东省近日召开的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在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后,如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对判决提出疑问,将由原承办法官对

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解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判决的理由和依据。

  广东省法院信访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案件在宣判后,当事人因为输了官司,对判决心存疑虑,加上判决文书存在专业性语言多、针对性不强、说理不细等问题,经常会引发上诉和申请再审。实行“判后答疑”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官释明义务的合理延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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