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河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农民得八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7:19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20日电(记者訾红旗)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后,河南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不但要经过农民批准,而且农民至少得八成。

  《意见》中指出,对土地补偿费必须坚持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也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

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征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