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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娃双眼相当于失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家人告医院索赔56万元此类官司属全省首例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实习记者吴琳游秀凤)4岁的小东(化名)在客厅里转过来转过去,突然就撞上了玻璃门,不停“呀呀”叫。小东的父亲林先生说,儿子现在已相当于双眼失明了。为此,林先生将当初为小东接生的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56万元。昨日,鲤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林先生介绍,儿子是2002年12月在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产下的。当时医院在对小东护理过程中,对小东进行了“持续吸氧”等治疗。

  2003年,小东被诊断患有“双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去年,林父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小东的病情是由于医院在新生儿护理过程中的过错行为导致的。

  鉴定:医院有一定的过错

  案件审理过程,针对几个争议焦点,鲤城区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案件的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法医学鉴定。

  今年7月份,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认为,医院在为小东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失,与小东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诱发因素。目前小东双眼视力障碍,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三级伤残。

  医院:医院的诊疗没错

  医院的代理律师王律师说,医院在对小东的诊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小东提出的索赔数额明显偏高。

  王律师认为,小东出现病情后,他们的亲属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当时,医院病历上有告知,针对小东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求小东要随访到一周岁,且要加强听觉和视觉锻炼。

  王律师称,针对鉴定书所提到的“院方在用氧过程中,未对血气进行分析、血氧饱和度进行密切的监测,存在未尽到充分义务”的情况,医院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医院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

  小东的父亲说,小东的病情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再多的赔偿,也无法还原他的双眼。“儿子现在不能说话,脾气暴躁。看他的样子,我心里很难受。”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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