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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帮内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1:03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寻被“拐”去扒窃的儿子,新疆人吐尔孙·吐如普加入贼帮。昨日,他因捅死“贼头”麦麦提·吐尔孙,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3月6日凌晨约3时30分,一男子乘摩的奔向同安公安分局。当时在分局门口值班的卓某称,该男子下车后,开口就说自己打死人,要来投案。此时民警已到达案发现场。投案自首的是吐尔孙·吐如普。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此一个多小时前,在同安某宾馆内,吐尔孙·吐如普遭受“贼头”责问。原来,吐尔孙·吐如普卖掉“贼仔”联络用的手机,“贼头”还怀疑吐尔孙·吐如普向警方举报他在福州打架。吐尔孙·吐如普否认举报,但挨了“贼头”与另一“贼仔”一顿恶打。

  吐尔孙·吐如普称,他一再求饶却根本没用,情急中抽出腰间一把折叠弹簧刀,刺向“贼头”胸部等处。据在场“贼仔”称,“贼头”倒在地上口中还喊:“打、打……”,“贼仔”又蜂拥而上,恶打吐尔孙·吐如普一顿。

  法院查明,吐尔孙·吐如普被殴中劝同伙抢救“贼头”。目击者称,后来吐尔孙·吐如普满脸是血,双手拖住“贼头”,从卫生间门口拖到三楼楼梯口,口中直叫:“车、车……”吐尔孙·吐如普发现“贼头”停止呼吸后,就打“摩的”投案自首。

  新疆农民吐尔孙·吐如普,今年35岁,是新疆喀什市莎车县人。据其供述,他的儿子被人带去当扒手,为寻找儿子,他跑到福州后加入该盗窃团伙,参与盗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吐尔孙·吐如普遭他人殴打,为免受不法侵害,持刀连续捅刺他人致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吐尔孙·吐如普属防卫过当,案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又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因此减轻处罚。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王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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