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丰业”车行收钱不给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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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1:10 华夏时报 |
市消协发出今年首个紧急消费警示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华盛丰业’售车无履约能力,消费者谨防钱车两空。”昨天,北京市消协发出了今年第一个“紧急”消费警示。 近期,北京市消协系统陆续接到数起消费者关于购车的投诉,普遍反映北京华盛丰 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朝阳北路东白家楼西1号,法定代表人:杨志国)在北京诸多媒体上发布广告,以团购低价诱导消费者购车,且要求消费者全额支付购车款,之后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消费者履行合同,提供车辆,且拒绝退款。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05年底至今,通过发布广告,宣传“凡在本店购买各种车型(团购),最高直降10000元”,以较低的团购价格销售帕萨特、捷达、东南三菱等车辆,招徕消费者与之签订委托购车合同。据部分消费者称,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一是要求消费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全车款;二是将部分车款直接汇入营业员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账户。 据悉,目前已经有37位消费者投诉“华盛丰业”,最早的是2005年12月将钱交给华盛丰业公司参加团购汽车活动的,最近的则是今年6月29日将近十万元交给“华盛丰业”,除了5个人在历经四处奔波投诉而终获退款外,其余32位消费者近300万元购车款至今无法追回。 ■律师说法 可向公安申请立案侦查 我国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对“华盛丰业”是否涉嫌合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邱宝昌表示,如果侦查发现“华盛丰业”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收取车款时,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或者主观上不打算履行合同,就涉嫌构成合同诈骗。 ■专家提醒 二道贩子处买车不靠谱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目前有一些不具有厂家授权的二级经销商,他们是从其他一级经销商手里购车,再倒卖给顾客,这样交货和退款就都没有保证。而汽车厂家目前只对授权的经销商所售汽车负责,顾客从二级经销商处买车,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