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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坛:莫把政务信息当“机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1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报道,郑州市规划部门因拒绝公开咪表规划审批档案信息,被一市民告上了法庭。此案令人反思:政务信息公开已提倡多年,为何少数地方和部门仍拒不执行,甚至将本该向社会发布的公众信息视为“秘密”档案?

  一个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服务型政府,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政务信息公开,让群众充分拥有知情权。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政府公众信息网,通过

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渠道将公民需要了解的政策、法规等信息予以公开,这无疑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诚然,鉴于特殊要求,政府有些重要信息不宜或者暂时不宜公开,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应该保密的。然而,少数地方或部门将政务信息一概定为“机密”,公民理应知悉的信息也被保密起来,这显然是不应该的。少数地方之所以这样做,固然不排除的确有难以区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等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甚至为逃避监督、减少“麻烦”,有意封锁本该公开的政务信息。

  能否把本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变成公众信息,是衡量一个地方或部门领导干部执政水平高低的标尺之一。道理很明白,凡是漠视民意、不敢面对公众监督、不能依法办事者,自然得不到群众的拥护;而最大限度地给予群众知情权,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的领导干部,才能得到群众的敬仰。(钟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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