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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室内装修须一次到位的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4:11 深圳商报

  建筑节能条例提交三审

  取消室内装修须一次到位的规定

  【本报讯】《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昨天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有关室内装修须一次到位的规定,在此次修改稿中被取

消。

  该条例二审时,常委会委员对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条“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应当逐步实行室内装修一次性到位”争议较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经过研究认为:室内装修与建筑节能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推行室内装修一次性到位,虽然在住宅装修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可以节约一定的能源、资源,但统一装修不能满足个性化要求,二次装修会带来新的更多的浪费。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取消了上述规定。

  另一项主要修改是关于屋顶绿化。法制委认为,屋顶绿化的主要作用在于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效应,但并不是屋顶隔热保温节能的唯一有效措施,同时,屋顶绿化对建筑风格多样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草案修改二稿改为规定“鼓励实行建筑物屋顶绿化,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草案修改二稿将强制要求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规定改为“鼓励”。由于空调废热回收利用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满足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的热水使用需求,体现循环经济原则,因此修改二稿规定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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