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遗弃病母”的另一面:救治并非惟一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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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6:00 光明网 |
郑山海(北京医生) 发生在山东的“遗弃病母”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建立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障的呼吁一时成为主流。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每每在实际工作中遇见因为经济问题而放弃救治的患者,此时不要说医生的职责,就是作为一种普通人的情感,也会让自己的内心感受到一种沉痛的煎熬。 尽管这样,我也认为建立医疗保障制度,首先应该面对的是可治的患者,而不是面对如发生在山东的这起“遗弃病母”的事件中,已经身患绝症的家庭。对于这样的病人,我认为应考虑其他思路。 据《济南时报》报道,在“遗弃病母”发生之前,他的家庭已经为患者支付了15万元左右的医疗花费,应该说投入还是非常大的,但实际效果却越来越差。这个事实让我想到经常在医学期刊上看见的类似的结论:很多(针对某肿瘤)治疗,在延长患者生存方面,没有统计学意义。癌症患者陆幼青在自己的《死亡日记》中也记录了这样一个事实,放弃了“化疗”的他,比同期忠实地接受了各个治疗的病友都活得长,而且,他还少受了很多因治疗而引发的不良反应。 所以,一些国外医生在面对一些绝症患者时,会很直接地告诉患者,你患了绝症,目前没有好办法,好好珍惜剩余不多的时间,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他们鼓励患者去旅游,去游玩,去尽可能忘记自己是病人。而这样的结果是,患者的花销少了,患病期间的生活内容却丰富了,心情也愉快了。 对于患者而言,一次“愉快的活动比十剂良药还有用”。相反,在我们国家,大多数绝症患者能选择的就是到医院里度过余生,被封闭入狭小的白色院墙中,忍受治疗带来的不良反应,还时常让家庭坠入深深的经济危机之中。 当然,我并不是说当前针对绝症患者的治疗都没有价值,至少今天的失败会成为明天成功的有效积累,但让患者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和治疗反应来充当医学进步的阶梯,显然不符合医学的人文精神。 因此,对于很多绝症患者家庭面对的窘境,我们缺乏一套针对绝症患者本身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采取千篇一律的“积极治疗”,也是因病致贫的很重要的因素。跳出昂贵的“医疗”圈子,减少他们昂贵而效果不确切的医疗花费,为绝症患者提供更多的关怀途径,帮助他们营建更丰富的社会生活,这也是社会最该面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