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点打击药企四类商业贿赂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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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6: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毕先友实习生李祥辉记者李涛) 以各种名义给医务人员回扣,医药代表该收手了。在昨天举行的浦口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统一部署,今后我市将对药企存在的四类商业贿赂行为展开专项治理。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活动中,我市将重点打击药品、医疗器械 四类商业贿赂行为。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产品注册、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督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为有效治理医药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整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形式,重点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查找2003年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企业进行处罚。据悉,目前全市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百家、各类药品经营企业1000余家,其中位于浦口区的生物医药基地拥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0家,年销售额30亿元,号称“药谷”。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