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拒绝加班被辞退不满仲裁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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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05 杭州日报 |
薛女士是上海市杨浦区某时装有限公司服装缝制流水线上的一名班长,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10年。2006年2月15日,薛女士所在班组接到一批要求当日完工的服装,可偏偏机器发生故障,但上司表示这批服装必须在第二天上午发货。薛女士只得组织班组人员通宵赶工,最后这批服装于第二天上午8点按时发货。 由于连日加班后再加班一个通宵,接下来的星期六又得继续加班,当天早上打完卡 进入车间后,薛女士感到体力不支,于是她填写了请假单申请休息,她的要求得到了批准。她班组里的其他工人见状也纷纷填写请假单,申请回家休息。此时,上司下令关上厂门,不允许工人出厂。薛女士表示,她要打110报警。在据理力争下,她们出了厂门。但星期一薛女士上班后,得知公司撤销了她班长职务,调她去流水线当工人,并让薛承认有煽动工人闹事、无理取闹、不服从分配等错误行为。薛女士认为自己没有过失,无法接受。第二天,公司向薛女士开出了退工单。 薛女士以公司违反劳动法、对她实施打击报复等理由,要求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并依据她26年连续工龄的事实,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为26个月工资的经济损失。仲裁结果是,公司赔偿薛女士12个月工资并补偿了部分加班费。薛女士不满意这个结果,一纸状书将公司告上法庭。薛女士说,我并不想再回这样的公司,我只希望公司赔偿我26个月的工资,这不算过分。(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