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医院接受采访得报批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5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医院联络媒体采访和接受媒体采访要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报送卫生局审批。这一规定来自广州市卫生局日前向市内多家市属医院发布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规定出台只是为了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道听途说,搞乱正常医疗秩序”。据《新快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