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的欠钱大房主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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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5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晋威从刘锋手里承包下来一个酒吧,期限30个月。没想刚开了一年多,因为刘锋欠房主的租金,房主给酒吧掐水断电,酒吧被迫关门。 一个多月后,晋威收到法院的传票,刘锋把自己告上法庭!房主断电酒吧关门 2000年8月30日,刘锋从一家公司手里兑下位于和平区北四马路的西餐厅,合同期到 今年11月30日。之后,他在这个地方开了凯特金酒吧。2003年4月28日,刘锋把凯特金酒吧承包给晋威,约定租赁经营时间为30个月。不过,晋威酒吧经营的并不消停。因为刘锋欠着房主的房费,房主经常到酒吧来催款。2004年7月,房主甚至开始给酒吧断电,锁大门。晋威的酒吧被迫停业。 欠租赁费索赔10万 2004年9月8日,刘锋以晋威从2004年5月份开始一直没有交租金为由,将晋威告上法院,要求晋威给付欠款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锋和晋威签了合同,晋威没按约定期限缴纳房租及承包租赁费,又不腾让酒吧的行为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房主虽到酒吧的经营场所催要房屋租金,但没有强制晋威停止经营的行为。法院因此判决晋威一次性给付刘锋从2004年5月份开始到9月份的房租及承包租赁费10.5万元。关门以后不用付钱 晋威不服判决上诉至市法院。今年1月12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日前,市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晋威确实应该按约定期限缴纳房租和承包租赁费。但因合同履行过程中,房主在2004年7月就已将酒吧经营用电掐断、锁门收回房屋,所以晋威的费用应该计算到2004年7月末。 法院因此判决晋威一次性给付刘锋酒吧租赁费和房租6.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