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驾驶人将建“黑名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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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3 大河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记者20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切实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公安机关将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向交通运管部门通报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对一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当年不得再驾驶客运车辆;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2年内不得驾驶长途客运车辆。 据介绍,公安部于5月中旬部署开展了全国范围的公路客运车辆集中排查工作。截止 到7月10日第一阶段排查工作结束,各地公安机关基本掌握了公路客运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发现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运输等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5854人,并全部向其所在客运企业发出“调整驾驶人建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