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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陷困境寻帮助 法律援助显真情 南沙首宗民事法援个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雅实习生/马建忠通讯员/刘希古晓明)“我和我屋里人都大字不识一个,要是没有你们提供的法律援助,我们祖孙三人都不知该怎么办好……”看到自己的案件终于得以顺利上诉,当事人刘某半年来紧锁的面上露出了笑容。昨日上午,经南沙区司法局的免费法律援助,村民刘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在半年之后,终于首次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由南沙区法律援助处为刘某免费指派的律师依法依理阐述了代理意见,顺利完成了诉讼审理程序,使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据了解,今年1月25日,家住南沙区珠江管理区的刘某,其子刘某棠在一酒店喝茶时,因他人斗殴无辜被伤,送院治疗后伤势过重死亡,留下数万元的医疗费,使本已不宽裕的刘家顿时陷入困境。两个已年迈的老人和刘某棠6岁的女儿(刘某棠已离婚,前妻是外省人,已失去联系)生活困难。

  由于刘某两老均为文盲,不懂法律知识,在生活失去依靠时,不知如何处理。正在他们感到无助之际,得知刚成立的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可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老两口便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南沙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针对这宗南沙建区以来的首宗民事法律援助个案,该区司法局十分重视,专门指派局的业务骨干承办此案。

  经有关人员调查了解,认为刘某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南沙区法律援助处立即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经过对案情的详尽分析,承办人员决定,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维护刘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并指派珠江管理区法律服务所张湘平律师代理此案。接受指派后,张律师根据案情到法院进行了详细的阅卷,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向法院及时申请变更了被告人,并且为当事人重新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标的。

  据悉,南沙建区以来,该区司法局积极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有力地维护特殊群体的利益。该局负责人表示:该区今后将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的力度,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让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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