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全家赡养师傅30年 九旬老人欲住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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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6 武汉晚报 |
“只要能住进福利院,我愿意交出社保卡、医保卡。”民族巷涂家社区90岁老人王桃英昨日说,她不想再拖累非亲非故照顾她多年的徐秋英一家了。 徒弟公证要养师傅 王桃英所说的徐秋英,是1956年她在江新帆布厂(后改名市江新仪表厂)收下的徒 弟。当年她40岁,徐秋英18岁。死了丈夫和孩子的王桃英一直跟着徐秋英生活,帮她持家带孩子。1975年,王桃英退休了。为了报恩,徐秋英决定“对王桃英生前负责赡养,死后负责安葬”,并作了公证。遗嘱嘱咐善待师傅 不幸的是,2002年底徐秋英肝病去世。临终前,徐秋英立下两份遗嘱,一份给哥哥徐立平,要求他继续照顾老人;一份给儿子徐胜德,要求他不要把王桃英从老房子里赶走。 两份遗嘱都得到了忠实的执行。年逾七旬的徐立平每个月都要探望老人几次,徐胜德把妈妈和王桃英住的三义里的房子以150元出租,再花200元钱在大董家巷自己住的隔壁租一间屋给老人,以便就近照顾她。 为了后辈想住福利院 今年以来,90高龄的王桃英生病越来越频繁,而徐胜德夫妇早已下岗,照顾她越来越力不从心。每次生病,都是从广电局退休的徐立平来回地照顾她。看到这一切,王桃英决然提出:我要到福利院去。 善良愿望与政策不符 为实现王桃英的愿望,徐立平从上个月中旬开始冒着高温为她跑手续,但都无功而返。江汉区民政局的有关人员说,王桃英有单位,有退休金,不属于“三无人员”,不能住到政府全免的福利院,但王桃英每个月560元钱的退休金又住不上交费的福利院。 记者昨日来到民族街涂家社区,社区负责人说,政府为高龄老人买服务的一个标准是月收入460元以下,而王桃英每个月有560块钱,也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记者田巧萍 实习生邢文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