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物业官司扎堆 朱明瑛交费李文诉物业11"罪"(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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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14 中国新闻网 |
物业官司各方看法 李文:想告赢先交物业费 就在法院对外透露朱明瑛已履行完毕判决时,在昨天的法庭上,李文也主动提到了朱明瑛拖欠物业费的官司。 “我和赵本山、朱明瑛都是名人,不要像他们(指赵、朱)那样先成为被告,那样很被动,一定要主动先去告他们(物业)。”李文说,尽管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好,但是该交的物业费,她一分都没少交。“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我必须交了物业费,才能再来打这个官司。” 律师:尽早成立起业委会 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在今年4月份告赢了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律师认为,美丽园小区的胜诉显示了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力量。没有这一组织,单个业主很难查清公共设备、设施的数量及相关事实真相。所以通过这个案例,提醒业主入住小区后,应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这样小区公共财产和利益才有法律上的主体。 李文列举物业11罪 小区300多户业主均被散发过非法小广告。广告的内容涉及色情服务、机票销售等内容。 保安工作时间睡觉甚至脱离岗位,不经登记就放行各种闲杂人等进入。 业主在自己家门口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如家具、垃圾等。 公寓存在非法商业行为,像美容院、中介公司等。 监控仪器毁损不修理。 狗的问题,例如狗在人流高峰期坐电梯,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等。 业主的小孩在公共场所骑脚踏车,踢足球等。李文认为这对过往路人和小孩本身都不安全。 热水压力不够,水流忽大忽小,热力也不够,忽冷忽热。 卫星电视信号不好,很多频道不能收看。 业主或者业主雇用的保姆在公共场所穿睡衣。 内衣外晒。 (郭志霞)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