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喜闻药房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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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33 正义网 |
7月19日,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董事长陈金良向公众宣布:在浙江的各连锁天天好大药房设立药品不良反应(ADR)援助基金,以期破解目前患者因产生药品严重不良反应而无法得到援助的难题。据了解,这项举措在国内是第一例。(7月20日《工人日报》) 据悉,天天好大药房承诺的药品不良反应1万元援助金是指:药品产生新的或严重不良反应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后,经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确认的,公司无偿给予最高限1万元的 损害援助。承诺援助的范围包括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国内没有发现过的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的不良反应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标准。凡在该公司各连锁药店购买药品的消费者,均有资格接受“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承诺援助。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的做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率,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知识。药品不良反应(ADR)是伴随药品使用而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由于目前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率还比较低,有的甚至谈“药”色变”,天天好大药房率先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可以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用药观,帮助人们走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误区。 其次,它有助于增强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防范意识,减少因不良反应导致的损害。“援助金”的设立,在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程度后,必将有助于增强人们防范心理的形成,有助于减少其危害和新的不良反应的及时发现。 再次,它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用药权益。由于目前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损害的赔偿,还无法可依。“援助金”的设立,使消费者的用药权益得到了相应补偿,自然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尊重。 作者:张铁鹰 |